铜仁市林业局关于市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8-25 16:37 字体:[]

田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油茶产业发展政策支持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油茶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目前全市高位推动油茶示范奖补项目落地实施,可采取以房前屋后、公路及便道沿线等种植油茶,以株折亩方式计算油茶产业面积”的建议

为拓展油茶等林业产业用地空间,市林业局制定《铜仁市林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从2024年起,对上级下达市本级的油茶、山桐子等林业产业项目财政资金,在上级项目文件及批复方案未明确禁止“四旁种植”的情况下,对利用房前屋后、公路及便道沿线等四旁资源实施的基地,按“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

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因该项目申报时已明确“打造武陵山片区与西南山地油茶产业示范样板和高地”的建设目标,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铜仁市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24〕28号),其“重点任务”中“油茶扩面增量示范工程”明确要求“利用低产林、灌木林、采伐迹地、低效茶园等地块新造油茶高产示范林10万亩,打造规模宜机化高效种植示范区”。鉴于项目规划聚焦规模化、宜机化种植示范区建设,与“四旁种植”分散化、碎片化的种植特点不符,故该项目暂不适用房前屋后、公路及便道沿线等“四旁种植”方式实施油茶种植。

二、关于“中央、省、市加大资金对现有油茶基地抚育改造,全力提升现有油茶质效”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油茶产业发展资金,2024年获批的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规划了低产低效林改造10万亩。自2021年开展油茶财政资金项目落地上图工作以来,全市非耕地上的油茶基地大多已落地上图,无法纳入奖补项目实施改造;此外,部分在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政策出台前通过退耕还林实施的油茶基地,因地类属性仍为耕地,也不符合奖补项目要求,导致现有油茶基地抚育改造无法得到项目资金支持。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市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汇报。2025年3月19日,铜仁市油茶奖补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赴省林业局,5月14日,赴国家林草局生态司,对接该项目2025年度任务地块落实事宜。3月24日,市林业局按照省林业局指示要求,召开2024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地块落实推进会,将2022年因灾受损地块数据库下发至任务区县,全面启动调查核实工作。同时,专班办公室结合《未成林地自然灾害受损核定办法(试行)》,梳理核实2022年因灾受损且适宜油茶发展的未成林造林地地块,形成《铜仁市2022年因灾受损且适宜油茶发展的未成林地块核查报告》,并请示省林业局,恳请将相关地块纳入该奖补项目。下一步,我市将持续争取中央、省级油茶项目资金,用于现有油茶基地抚育改造,全力提升油茶产业质效。

三、关于“在接下来3—5年对果农或村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的鲜果实行奖补政策(每斤奖补0.3—0.5元),资金渠道建议从中央或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列支,提振群众及集体发展油茶的信心和决心”的建议

近年来,中央及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的木本油料专项资金,主要以项目形式重点支持“基地建设、良种培育、低产林改造”等前端产业链建设。根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年度资金使用指南,国家政策目前明确将该类资金用于提升产业基础能力的建设性项目,暂未将鲜果采收奖补纳入支持范畴,故当前实施该政策的基础条件尚不具备。下一步,一是持续跟踪国家政策调整动向,主动对接林业主管部门反映基层诉求,争取在后续项目资金管理中,将鲜果采收奖补纳入木本油料专项支持范围;二是积极引导油茶经营主体参与农业政策性保险,降低发展风险,增强主体发展信心。三是加强产业调研,提前完善茶果奖补政策实施的配套制度设计,为政策落地做好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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