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和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及其登记、发证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依法审核、审批办理林地征用、占用和临时占用手续。
(4)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编制并监督执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年度利用限额。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监督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审核、审批工作。
(5)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农村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6)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7)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8)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9)拟订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林业科研、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指导林业对外合作工作。负责专业人才培训和林业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10)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林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补助形式 | 备注 |
1 | 铜仁市林业局(机关) | 行政 | 全额补助 | |
2 | 铜仁市天然林保护工程 管理中心 | 事业 | 全额补助 | |
3 | 铜仁市森林资源管理站 | 事业 | 全额补助 | |
4 | 铜仁市退耕还林管理 办公室 | 事业 | 全额补助 | |
5 | 铜仁市林业种苗站 | 事业 | 全额补助 | |
6 | 铜仁市林业调查规划队 | 事业 | 全额补助 | |
7 | 铜仁市林业特色产业 发展办公室 | 事业 | 全额补助 | |
8 | 铜仁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 事业 | 全额补助 | |
9 | 铜仁市林地林权管理办公室 | 事业 | 全额补助 | |
10 | 铜仁市营林工作指导站 | 事业 | 全额补助 |
3、部门人员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性质 | 编制 人数 | 在职实有 人数 | 离退休 人数 |
1 | 铜仁市林业局(机关)含森林公安局 | 行政编制 后勤事业编制 | 26 6 | 26 6 | 29 |
2 | 市退耕还林与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 事业编制 | 7 | 5 | 5 |
3 | 森林资源管理站(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办公室) | 事业编制 | 7 | 6 | 1 |
4 | 铜仁市林业种苗站 | 事业编制 | 3 | 3 | 2 |
5 | 铜仁市林业调查规划队 | 事业编制 | 6 | 5 | 2 |
6 | 铜仁市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办公室 | 事业编制 | 10 | 7 | |
7 | 铜仁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 事业编制 | 5 | 5 | 4 |
8 | 铜仁市林地林权管理办公室 | 事业编制 | 7 | 5 | |
9 | 铜仁市营林工作指导站 | 事业编制 | 6 | 3 | 5 |
合计 | 83 | 71 | 48 |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1118.6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18.62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046.02万元,占支出预算93.5%,住房保障支出72.6万元,占支出预算6.5%。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基金支出0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118.62万元,均为本单位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18.62万元,占支出总额100%,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792.22万元,占基本支出7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7.92万元,占基本支出15.9%,商品和服务支出148.48万元,占基本支出13.1%。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5万元,比上年增加2.25万元,增长36%,增加原因:因增人增资以及增加公用经费后造成。车辆保有量2辆,其中:越野车2辆。具体明细如下:
1、出国(出境)费用年初财政预算实行总额控制,未细化到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根据上级安排或工作原因需安排经费时,经外事办审核后,由市财政再分配到具体部门。
2、车辆购置和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按市委、市政府要求,财政没有安排预算经费;车辆维护费预算安排3万元,比上年持平,其原因是:单位车辆实际数2辆,财政按2辆安排预算,每车辆按1.5万元安排。
3、公务接待费5.5万元,比上年增加3.25万元,增长69.23%,公务接待标准继续实行零增长。增加原因主要是因增人增资以及增加公用经费后造成。
铜仁市林业局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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